内设机构及职能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其主要职责:
人事秘书处(挂“文化宣传处”的牌子)职责
1、负责掌握全市侨务工作动态,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秘书、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工作;
3、负责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办公自动化以及后勤、保卫等管理工作;
4、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5、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7、负责侨务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华侨、华人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9、指导本市侨务宣传工作,协同开展国内侨务工作和侨务方针、政策的宣传;
10、审核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对外宣传制品;
11、组织向驻外使、领馆和海外侨团提供有关文化宣传品;
12、开展与海外新闻、文化、华文教育界的合作交流工作;
13、做好华文记者的接待工作;
14、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
经济联络处职责
1、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和友好交流工作;
2、研究拟定国外侨务工作规划长组织实施;
3、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负责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与我驻外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6、承担因公出国(境)工作人员的人员审批、任务报批、手续办理工作;
7、推动引进华人、华侨、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8、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镇江进行科技交流、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开发以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9、开展对侨资企业和来镇发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
10、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镇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侨政处职责
1、研究侨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华侨、港澳同胞来本市定居的接收安置工作;
3、接待、处理有关侨务的来信来访;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出国定居、留学、探亲以及在本市侨房拆迁、就业、子女升学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工作;
7、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
8、确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投资者身份;
9、指导侨属企业发展,并进行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