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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0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生成日期:2001-8-1
公开日期:2008-5-22
索 引 号:LA243-A0100-2003-001
文件编号:镇政办发[2001]119号
发布机构: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设机构及职能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其主要职责:

人事秘书处文化宣传处的牌子)职责

1、负责掌握全市侨务工作动态,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秘书、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工作;

3、负责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办公自动化以及后勤、保卫等管理工作;

4、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5、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7、负责侨务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华侨、华人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9、指导本市侨务宣传工作,协同开展国内侨务工作和侨务方针、政策的宣传;

10、审核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对外宣传制品;

11、组织向驻外使、领馆和海外侨团提供有关文化宣传品;

12、开展与海外新闻、文化、华文教育界的合作交流工作;

13、做好华文记者的接待工作;

14、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

 

经济联络处职责

1、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和友好交流工作;

2、研究拟定国外侨务工作规划长组织实施;

3、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负责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与我驻外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6、承担因公出国(境)工作人员的人员审批、任务报批、手续办理工作;

7、推动引进华人、华侨、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8、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镇江进行科技交流、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开发以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9、开展对侨资企业和来镇发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

10、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镇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侨政处职责

1、研究侨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华侨、港澳同胞来本市定居的接收安置工作;

3、接待、处理有关侨务的来信来访;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出国定居、留学、探亲以及在本市侨房拆迁、就业、子女升学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工作;

7、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

8、确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投资者身份;

9、指导侨属企业发展,并进行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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