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办的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职责范围如下:
1、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2、研究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4、研究决定党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
5、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考核。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事务,职责范围如下:
1、管理镇江侨网“党务公开栏目”、意见箱、公开电话,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党务公开信息,确保党务公开信息渠道畅通;
2、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计划、总结、考核及相关材料草拟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等;
4、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党务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地推进,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系统的党务公开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个小组的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部门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一)、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
(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各级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
(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四)、机关党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五)、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的公开;
(六)、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法规处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内容的公开;
(七)、信息中心负责对电子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
(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以及为党务公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