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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
 
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侨办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二)研究本办年度工作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三)研究本办干部人事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二、出席人员

党组会议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议事与决策程序

党组会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商

党组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征询党组成员意见后确定。

(二)议题准备

对拟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党组要提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必要时起草准备会议讨论议题材料,供与会成员讨论时参考。

(三)会议通知

党组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四)充分讨论

与会人员要对讨论的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五)做出决策

在党组成员对讨论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集中综合党组成员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

(六)会议记录

党组会由人秘处长记录(讨论涉及人秘处长人事议题时,由党组书记记录)。

四、集体决策的检查和落实

(一)人秘处应协助党组书记,将党组会研究提出的各项措施分解到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二)承办处室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党组书记或分管成员做出报告。

五、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党组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统一。

(二)党组成员对党组会集体做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党组书记请假。

(四)党组会参加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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