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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0-04-30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

 

权力名称

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

权力分类

其他行政权力类

权力编码

JS110000QB-QR-0003

收费金额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部门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4433113

办理地点

镇江市正东路6

外网在线办理链接

办理流程图

 

服务指南

服务表格

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表

法定依据

《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第十三、十五条:华侨捐赠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受赠人应当向所在地侨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受赠人应当妥善使用、管理捐赠财产,不得违背捐赠人的意愿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确需改变性质、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并向办理登记手续的侨务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

 


申请表格: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表

办理岗位:县以上的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内容公开:是    

是否可暂停:是

与申请人员交互:是 

是否可中止:是

是否可退回:是

工作职责:受理材料,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备案登记。

 

《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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