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侨眷身份审核认定
|
权力名称 |
归侨、侨眷身份审核认定 |
|
权力分类 |
其他行政权力类 |
|
权力编码 |
JS110000QB-QR-0001 |
|
收费金额 |
无 |
|
承诺时限 |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
办理部门 |
镇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0511-84433113 |
|
办理地点 |
镇江市正东路6号 |
|
外网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
|
服务指南 |
无 |
|
服务表格 |
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登记表 |
|
法定依据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条:归侨、侨眷的身份,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核认定。 |
|
常见问题 |
|
申请表格: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登记表
申请材料:归侨需提供: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人事档案中申请人在国外出生、生活或工作的记载材料或申请人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及相关中文翻译件。
侨眷身份认定需提供:华侨、归侨的有效身份证明(属华侨:提供护照、居住国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在国外合法定居的公证书原件;属归侨:提供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复印件和原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须提供公证机关的抚养关系公证书。
办理岗位:市侨办侨政处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内容公开:是
是否可暂停:是
与申请人员交互:是
是否可中止:是
是否可退回:是
工作职责:受理材料,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出据身份证明
《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登记表》下载